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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1-02-23 11:07:00                         来源:                        作者:
 
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各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增强基金的保障与支撑能力,现就做好2011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一)申报时间
    参保单位应在3月16日至4月30日内,按规定要求如实申报本单位2011年度缴费基数。
    (二)申报流程
    1、领取资料。参保单位接本通知于3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窗口拷贝《年初职工工资申报花名册》、《2011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以下简称“基数申报核定表”,见附件一)。
    2、填录数据。参保单位如实在《年初职工工资申报花名册》中填录职工工资有关数据,并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工资申报名册”),同时填报《基数申报核定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申报。参保单位在4月30日前到省本级服务窗口进行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
    (1)工资申报名册和已填录数据的U盘;
    (2)《基数申报核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3)人社厅工资福利处的工资审批表二份(加盖工资福利处、单位公章)或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的薪级工资调整明细表(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4)单位《人事编制手册》(原件,并复印《人事编制手册》首页和2011年度省编办审核页一份);
    (5)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单位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并出具能够说明本单位相关情况的凭证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基数核定。第一步,资料初审。由省本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参保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资料齐备的进行数据核对;第二步,基数核定。缴拨事务科会同财务科等相关部门对已完成资料初审的申报单位,按规定核定缴费基数,确定申报单位的参保人数、单位和个人新年度缴费基数、月缴费数额及其他相关信息(201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另行发文通知);第三步,数据录入。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按核定的数据,录入信息系统。第四步,信息反馈。新年度缴费基数确定后,反馈一份《基数申报核定表》给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从4月1日起按新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做好参保在职人员增减异动申报工作
    每月1日至15日为参保单位办理在职人员增减异动的申报时间(除每周星期五下午和法定节假日外,截止日期遇法定节假日不顺延),当月申报次月人员的异动。各参保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异动证明材料及时办理在职人员的增减异动,确保单位参保人员人数和缴费基数的准确。
    根据湘劳社政字〔2006〕28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参保单位申报新增在职人员异动时,须带《人事编制手册》或列编通知单、列编审批表,组织人事部门录用通知或调令,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首次聘用)登记表(盖政府人社部门事业单位聘用专用章),聘用合同书,工资异动卡,退伍安置表等说明其已被纳入该单位编制内的证明材料。
    三、做好养老金拨付和退休人员待遇审核结算工作
    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拨付采取差额结算方式,请差额拨付单位的养老保险专管员务必于每月10日至15日带合法的收款收据办结当月养老金拨付结算,并及时足额发放给退休人员,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时到位。
    每月15日至20日为参保单位办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工作时间。参保单位若有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退休当月办理退休审批后,于第二个月的规定时间内携退休人员档案、《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表》(原件,一式二份)、《湖南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结算表》(一式三份,须填写退休人员工作简历,并经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湖南省省直管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异动申报审核表》(办理养老金结算时一并申报退休人员增加异动,一式二份)至省本级服务窗口办理。
    四、做好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核对工作
    为切实提高养老保险数据质量,维护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信息的核对,参保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及时到省本级服务窗口进行更改。单位信息和单位的社保专管员变更时,应填报《单位基本信息申报表》修改;个人基础信息有误时,应填报《  年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修改申请表》(见附件二)修改。
    五、做好养老保险的缴费工作
    各参保单位业务经办人员要与本单位财务部门衔接好,严格执行湖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公室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好养老保险费。
    六、做好个人账户卡领取发放工作
    个人账户卡记载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的关键信息,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维护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各参保单位要高度重视职工个人账户卡的领取发放工作。
    每年4月初为职工个人账户的年度计息时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结算年度是每年的4月至次年的3月)。参保单位应告知并组织本单位参保人员于每年4月之后通过《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查询核对本人养老保险上一结算年度的个人账户信息。具体方法是点击www.hn12333.com→机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输入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数)→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本人信息。在核对个人账户信息时,发现有误,则按本通知第四款要求,由单位汇总向我中心申报修改。在确认本单位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于6月1日后至我中心领取职工上年度个人账户卡,并发放到职工手里。
    七、做好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验证工作
    各参保单位应于5月31日前,按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见附件三),同时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需盖章)和社会保险登记证至我中心审计稽核科进行年度验证。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保单位应确定一名懂政策、责任心强、工作细致的工作人员作为社保专管员,具体承办本单位的养老保险事务。专管员应保持工作的相对稳定,如确属工作需要,人员变动,应及时向省机关事保中心申报变更备案。
    (二)未办理2011年以前年度缴费申报的单位,请按本通知操作办法逐年准备以前年度缴费申报资料,并补办以前年度缴费申报手续;如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或在申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参保单位在职人员增减异动和离退休人员增减异动须分别填报。在办理人员增减异动时,参保单位提交的异动申报审核表须经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情况须在本单位公示。
    (四)按照相关政策,劳动合同制工人从参加工作之日起就应该缴纳养老保险费,所以缴费时间较长。为确保该类职工缴费信息的完整准确,各单位应认真核对其缴费信息,如若有统筹缴费(即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至1995年4月个人账户建立前)而未录入省机关事保中心信息系统的,请及时到原统筹缴费的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起止时间、缴费金额,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在今年缴费基数申报时一并交省本级服务窗口,经核实后,补录入信息系统。
    (五)本通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的相关表格,各单位可在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资料下载中心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下载。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
    2、  年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修改申请表
    3、湖南省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附件一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表.doc
 附件:附件二( 年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修改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三湖南省社会保险年度验证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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