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
伤残与工亡待遇审核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湘医险通字[2005]36号
省直管工伤保险各参保单位:
为规范工伤职工伤残和工亡待遇审核支付管理工作,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实际,制定了《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伤残与工亡待遇审核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伤残与工亡待遇审核支付操作暂行办法》
二OO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伤保险 伤残与工亡待遇 印发 通知
抄送:厅办公室、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
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2005年9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