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劳社鉴函﹝2008﹞4号
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省管职业技能鉴定所、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和有关职业培训机构: 在全省各级鉴定机构的共同努力下,2007年我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定期考试和部分常规职业定期鉴定工作稳步实施,定期鉴定机制逐步形成,有力地规范了考务管理,促进了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提高。为进一步做好全省2008年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定期考试和部分常规职业定期鉴定工作,加强规范管理,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权威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鉴定考试范围 2008年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有办公软件应用等17个模块采取定期考试(详见附件一); 实行定期鉴定的部分常规职业为美容师等25个职业(详见附件二),其中美容师等21个职业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定期鉴定(详见附件三)。 二、定期鉴定时间安排 2008年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定期考试及部分常规职业定期鉴定具体时间和次数在2007年度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一、二、三。 三、定期鉴定考核方式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定期考试和常规职业定期鉴定按以往鉴定考试方式不变,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一律上机操作,可分别采用网络在线考试和传统上机考试; 定期鉴定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技师、高级技师分别进行进行综合评审和答辩。 四、定期鉴定措施及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鉴定所内鉴定规定。各鉴定机构必须按许可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在省厅鉴定中心的统筹安排下,实施定期鉴定,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受理,严禁异地鉴定和所外开展鉴定。 (二)实行统一阅卷评分制度。从2008年起,不采用智能化平台考试的定期鉴定职业的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省厅鉴定中心统一组织专家阅评。操作技能考核由省厅鉴定中心委派的考评员在鉴定所内阅评,省厅鉴定中心抽查复核。 (三)严格定期鉴定考务管理。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申报条件。加强鉴定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杜绝作弊现象,保障考评过程规范,确保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加强定期鉴定考试资料的管理。各鉴定机构要进一步改善保密条件,完善保密制度,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定期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试卷保管、传递、分发和回收等环节的保密责任要落实到人,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智能化考试鉴定结果要及时备份和上传,确保定期鉴定考试资料安全可靠。 (五)切实做好鉴定前准备和应急预案工作。各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工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场布置、鉴定设施设备检查安装调试、人员安排等鉴定前准备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做好应急预案工作,确保定期鉴定顺利实施。 我厅监督举报电话和鉴定当日值班电话分别为:(0731)4530383、(0731)2848230。 附件:1、湖南省2008年度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定期考试时间安排表 2、湖南省2008年度职业资格(初、中、高级)定期鉴定时间安排表 3、湖南省2008年度职业资格(技师、高级技师)定期鉴定时间安排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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