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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对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清理规范

发表时间:2008-02-25 来源:    【字体: 正常

        

        

  22日,我省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厅、监察厅、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工商局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了由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委联合召开的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就部署我省下阶段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具体实施措施达成共识。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要求各地在近期对各类职业资格有关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会议指出,各地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实施。要按照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认真组织对本系统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职业资格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等活动进行清理规范。国务院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将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送的清理规范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告批准保留的职业资格的名称、设置依据、类别、实施承办的部门和机构。并明确规定凡是未经批准并公告的不得继续开展与职业资格相关的考试、发证等活动。同时,还要求整个清理规范活动于2008年4月30日之前完成。
  会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讨论,就下阶段我省开展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并表示将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配合开展此次活动,确保我省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顺利、如期完成。

上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全国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条:关于公布湖南省200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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