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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湖南省劳动技工学校为“湖南省重点技工学校”的通知(湘劳社通字〔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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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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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劳社通字〔2008〕15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原劳动部下发的《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标准》和《湖南省技工学校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湖南省技工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规定,经学校自愿申报,专家评估和省劳动保障厅审查,认定湖南省劳动技工学校为“湖南省重点技工学校”。 希望湖南省劳动技工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突出技工教育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就业导向,培养更多的职业道德高尚、技艺技能精湛、受用人单位欢迎的技能人才,为促进湖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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