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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6年技工学校招生、毕业证核发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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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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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劳社培处函〔2006〕2号
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设立技工班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为做好2006年度技校招生和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大技校招生宣传力度,应部分技校的要求,省劳动保障厅计划今年继续在《湖南日报》上公布今年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并为公告的学校免费在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http://www.hn12333.com)提供技校技工教育专业查询(输入专业名称和培养层次,即可显示开设该专业的学校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国家、省重点技工学校必须参加公告发布,其他技工学校和开设技工班的民办培训机构应积极参加。请参加公告的学校于3月24日前将公告费(标准同去年)直接从银行划拨至湖南日报指定的广告代理公司长沙和义广告公司帐上(请将银行划拨单复印后加盖学校财务印章传真至省厅培训处),同时将2006年招生专业(工种)和招生人数上报省厅培训处(应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档)。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省厅将按2005年公告的招生专业(工种)和招生人数公告,省厅不再催报。 收款单位:长沙和义广告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6581200910001 部分技校要求省厅统一编印“技工学校招生手册”,现一并征求意见,如同意编印的学校数较多,省厅将提供相应服务。 二、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改革技工学校新生注册、毕业证核发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5]58号)要求,从2006年春季起,省厅不再在技工学校(含技师学院、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技工班)毕业证上加盖“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技校毕业证专用章”。技校毕业证核发采取电子验印制度,提供证书网上查询服务,并在毕业证内芯上注明证书查询网址(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 新版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内芯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印制,学校既可使用省厅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外壳,也允许学校根据省厅印制的内芯规格自行设计封皮。毕业证工本费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5元/本收取。 由于技工学校新生录取费已取消,从2006年起,技校新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新生登记表0.5元/份,录取通知书1元/份。 各技校毕业证书、新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需求量请填写好附表,于3月24日前报省厅培训处,并采取以下方式购买: (一) 5月1日前汇款至省厅帐号,并将汇款回执盖学校财务章后传真至省厅培训处,省厅统一将资料和发票寄至学校。 (二) 5月1日后请学校直接到省厅培训处购买。 收款人: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帐 号:431613000018160000488 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市北大桥支行 (请在进帐单“款项来源”栏注明:执收单位编码:30101) 三、关于春季新生注册工作 凡今年春季招收新生的学校,请按2005年秋季新生注册的方式和缴费标准,于3月20日至24日到省厅培训处办注册手续。 请各技校按本通知明确的事项和时间,及时反馈,省厅不再催促。因学校未及时上报而未能领取到相关资料、发布招生公告,由学校自行负责。 联系人: 常 婷 联系电话:0731-2212471 2212478(传真) E-mail: hnpx@sina.com pxc12333@hunan.gov.cn
附件:1、2005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公告回执 2、编印《技工学校招生手册》征求意见表 3、2006年度毕业证等资料订购计划回执
二○○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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