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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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学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加强我省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全省技工院校学生情况进行调查,并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1、技工学校学生范围指公办、民办技工院校及技工班的注册在校学生。2007年度入校学生尚未注册,填报目前实际在校学生数。 2、各市州劳动保障局组织当地技工院校上报数据。省属技工学校填写附表1,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市州劳动保障局汇 总盖章;市州属、县属技校数据汇总至附表2,报市州财政局、教育局签字盖章,并将各学校上报表格做附件附后。 3、本次调查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请各市州劳动保障局、技工学校高度重视,认真阅读表格内容,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数据,确保助学金有序发放。 4、各市、州劳动保障局、技工学校请于9月21日5:30分以前报送电子文档,同时,将原件寄至省劳动保障厅培训处,逾期未报者后果自负。 联 系 人:常 婷 联系电话:0731—2212478 邮 箱:hnpx@sina.com 表格下载网址:www.hn12333.com/职业培训/培训咨讯 地 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
附件:1、2006年、2007年省本级技工学校学生统计表 2、2006年、2007年市州技工学校学生统计表 3、国办函[2007]2号文明确的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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