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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湖南省怀化技工学校为“湖南省骨干技工学校”的通知(湘劳社通字〔200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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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07-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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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劳社通字〔2007〕29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原劳动部下发的《省(部)级重点技工学校标准》和《湖南省技工学校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湖南省技工学校督导评估标准》的要求,经学校自愿申报,专家评估和省劳动保障厅审查,认定湖南省怀化技工学校为“湖南省骨干技工学校”。 希望怀化技工学校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突出技工教育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就业导向,培养更多的职业道德高尚、技艺技能精湛、受用人单位欢迎的技能人才,为促进湖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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