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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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分校(站)要加强、规范教学、教务管理。因此参照上海电大的有关制度,分校(站)要建立、健全下列规章制度: 1、教学计划管理制度; 2、教学大纲管理制度; 3、教材管理制度(含音像教材管理制度); 4、考试纪律和考务管理制度; 5、学籍管理制度; 6、教师管理制度(含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7、调课制度; 8、班主任、辅导员岗位责职及管理制度; 9、图书馆、视听阅览室、网上阅览室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二、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校对在籍学生自录取直至毕业的成绩、学籍变动、毕业资格审核的追踪管理过程。学籍管理重点要做好下列工作: 1、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学生入学后,要为每个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入学报名表、录取通知书、学籍异动记录、奖惩记录、学籍卡。 学生学籍档案以专业教学班为单位,由专人集中管理,学生毕业时,除学生入学报名表、“学籍卡”存档作永久保存外,其余学籍档案送交学生所在单位归入人事档案。 2、“学籍卡”的记录与保管 ⑴“学籍卡”用以记载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学籍异动、奖惩等基本情况。 ⑵学生每学期的考试成绩、学籍异动以及奖惩、毕业时间由班主任或专人及时登入学籍卡。 ⑶学籍卡以专业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由班主任(辅导员)或教务人员负责保管。 3、学籍异动情况的处理 ⑴注册、缴费手续的办理: 学生入学后,按学期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注册、缴费手续。对逾期不办理的学生,经与其联系后,仍不办理注册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未注册学生不得参加学习和考试。 ⑵休学手续的办理: 在学籍有效年限内,学生因故不能参加正常学习,可申请休学。休学由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由学校批准后,由学籍管理科备案。 ⑶复学手续的办理: 学生休学期满,可申请复学,在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确认符合复学条件者,可批准复学。学生复学时,一般编入下一届相同专业教学班学习,如没有相同的专业,可转入同一大类相近专业参加学习,课程须按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执行。 ⑷转学转专业手续的办理: 学生因工作单位变动、家庭住址搬迁等特殊困难,可申请转学或借读。转学或借读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经分校(站)审核,报市电大学籍管理科批准后,方可转学。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能转专业,但确有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转入相近专业学习。转专业,只限在第一学期内办理。 转学手续,只能在开学二周内办理,最后一学年不得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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