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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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湖南拓锐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二、本单位性质:自愿举办,自筹资金,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发展教育、培训人才、提高人才的竟争优势,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本单位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严格按照“诚信、品质、务实、创新“的办学宗旨和”严进高出,人尽其才“的办学方针,所有员工思想统一,目标一致,把”湖南工商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训学校“办成中国最具规模的职业教育基地,让更多的人得到良好的教育,让更多的优秀人才得潜能的发挥,为中国的经济腾飞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四、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单位住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44号,长沙工商宾馆内。 六、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1、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领取许可证的、申请获得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培训处批准,领取民间办学许可。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教育。 七、本单位经费来源:个人出资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部分收入。 本单位由唐虹同志出资创办 唐虹:26岁,女,住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131号 身份证号码:430111197611201781 八、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十、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有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十二、本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十三、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本章程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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