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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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湖南金盛高级电脑培训中心。 第二条 本单位属个人投资、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从事电脑培训与鉴定考核等教育工作。 第三条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面向未来,面向世界,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计算机应用与管理人才为宗旨,精诚合作,遵守宪法、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规范办学,讲求质量信誉,为培养社会主义祖国合格的计算机人才作贡献。 第四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设在:湖南省长沙市蔡锷中路89号(长沙市少年宫一楼)。 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是:各类初、中、高级电脑培训与鉴定考核。 培训项目:办公自动化、CAD设计、3DMAX三维动画设计、各类网页设计、Photoshop图片处理、Visual Basic、Visual FoxPro、Delphi等高级程序设计、高级电脑维修等电脑培训与鉴定考核。 第七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一、个人赵兆出资(贰拾万元); 二、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 本单位经费必须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 本单位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 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本单位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本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输注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三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本单位自举办者签字后,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20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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