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劳社工字〔2008〕64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湖南省2008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已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2008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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