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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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劳社工字[2007]139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大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效用,规范、统一就业服务工作基础台帐,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湘劳社工字[2007]109号)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操作办法,我们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基础台帐》,现印发给你们(在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就业再就业”子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上可下载)。从2008年元月1日起,请各地就业服务局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的“六补两贷一扶持”政策落实中的基础台帐工作,并录入微机,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做到人员底数清、政策落实清、资金流向清、程序手续清、基础台帐清。 附件: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基础台帐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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