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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发表时间:2006-03-28 作者: 来源:    【字体: 正常

项 目

内  容 

政策依据 

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市州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诚信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
2、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

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持证人员自主选择全省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相应的职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每人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按培训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A类职业(工种)每人补贴700元;B类职业(工种)每人补贴500元;C类职业(工种)每人补贴400元。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
2、湖南省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

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持证人员自主选择省劳动保障厅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每人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
2、湖南省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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