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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湘平厅长在湖南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07-07-05 作者: 来源:    【字体: 正常

 

同志们: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就全省劳动保障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安排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劳动保障系统在这次专项行动中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统筹协调,亲自处理和解决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都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专门负责这项工作。要明确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牵头,充分发挥劳动关系调整、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把握重点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直九厅局制定的方案对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的任务都已十分明确。劳动保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检查劳动用工的基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与有关部门共同查明核实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开展专项行动的所有工作都必须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程序和实体上都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全面排查。要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充实检查队伍,调动基层组织的力量,对辖区内生产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二是严肃处理。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重点打击。三是善后安置。及时督促企业清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改善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好经济补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者的医治、救助、护送返乡等工作。四是宣传教育。采用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管理服务窗口的作用,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赢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省政府已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以赴,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做好各项组织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好主观能动性,统筹谋划好专项行动的内容、方法和工作步骤,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安排组织好专项行动。要及时向各部门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加强沟通,形成各部门既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工作调度,特别是及时汇总和报告重点工作,每10天汇总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由市州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汇总后及时向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报告,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问题要及时做到一事一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要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报告报省劳动保障厅。
        四、健全制度,规范用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的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摸底,切实加强各类企业特别是乡镇、村办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要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为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加强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的办法。要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执法监察能力,加强监察机构建设,提高监察人员素质和办案能力。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监察执法机构,改善工作条件,改进办案手段;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在乡镇、街道、社区设立分支或派出机构,进一步扩大执法监察的覆盖范围。要安排专人接听“12333”举报投诉维权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加强执法监察的日常巡视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乡镇、村用工的监督检查。
        五、引导舆论,营造氛围
        要利用整治行动契机,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保险、就业服务、培训业务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和管理服务窗口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强化用人单位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及时与新闻宣传机构沟通联系,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上一条: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宣传口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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