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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试点初见成效
编稿时间: 2012-01-12 11:12:00                         来源:                       作者:孙中亮
 
    2011年,郴州市按照统一医保政策、统一经办流程、统一计算机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缴费标准的“五统一”模式,在市辖区将原来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二为一(苏仙、北湖两区),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这项试点工作给老百姓带来了实惠,基金运行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目前,参加这项试点的城乡居民45.71万人,每人每年按30元的标准缴纳个人医保费,参保患者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实际补偿比例达到了70.16%,在参保结算年度内,最高封顶线标准可达8万元;特殊慢性病种由原来整合前的12个增加到21个;同时,加大了重大疾病的农村“五保户”患者(城镇为“三无”人员)的保障力度。如: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对参保患者实行手术免费救治;对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患者手术费按定额包干的标准支付80%~70%;对农村“五保户”患者(城镇“三无人员”)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减免。
    这一做法,破解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设、城乡分割、管理分离、资源分散”的问题,为统筹城乡居民医保进行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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