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酒泉市着重开展以“帮扶到人、岗位到手、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援助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援助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充分依托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就业困难家庭,对辖区内所有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进行一次普遍入户走访,开展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收集空岗信息,将适合的空岗信息与就业困难人员信息进行对接,力争帮助其实现就业。